经济适用房子法律咨询,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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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6-4 19: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套经济适用房,一审,二审均判购房合同有效,但卖房人不能提供第二套住所,而且极不配合,即永远不能过户,请问,买家可以日后以该房不能过户为理由,再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强制执行不通,经济适用房过户必须要卖方提供第二套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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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4 19: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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