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院对一诉讼案推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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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9-22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告到牡丹江铁路法院起诉被告,牡铁法院说''不归它管''.原告又到被告所在地的林口法院立案.林口法院在审理中,被告提出管辖疑,属于牡铁法院管辖;林口法院作出裁定,移送牡铁法院.牡铁法院既不审理也上报[指定管辖].却说林口法院不该立案,推拖半年之久.现在仍未结果.原告按[民诉法]条规向牡铁法院的上级哈尔滨铁路中级法院投诉举报两个多月仍无音讯.法律越级还不接待.怎么办呢.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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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22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的做法是对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2、可以通过院长接待日信访或者向哈尔滨铁路中院的上一级法院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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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22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应由牡丹江铁路法院管辖,如果其不予审理的话,去中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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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22 11: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当地检察院或者政法委反应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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