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屋丢失物品有谁来承担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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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0-11 23: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广东东莞横塘租房,已经住了4个月,就在10月8号的晚上我下班后发现我的租房屋门锁被撬,发现电脑被盗,这时房东就看了他的监空录象,录象上可以看到我的电脑被人(小偷)拿走了。然后房东就叫当地治安队来了,治安队看了以后叫我登记了一下说:查到以后就打我电话,但几天都没有消息。我又去找房东,叫他赔偿我,房东说他们也没办法,已经报了案,他不可能赔偿我。请问:这是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另这栋房子房东(户主)刚把它包租给了另外一个人,这时这个责任有谁来负,有谁来承担赔偿?我又该找政府那个单位来处理这件事?请尽快答复,拜托了!谢谢了!如有需要请电话联系:13546969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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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1 23: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公安给你破案。你找房东干什么?他又没偷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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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1 23: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盗窃,房东不是窃贼,为什么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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