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这方算的上涉嫌寻衅滋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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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6-23 23: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朋友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上厕所的时候看见一帮人在吵架,就多了句嘴说:自己朋友吵什么吵啊!对方就骂了我朋友,我朋友不愿意因为这样打起来,对方一个男的(还有个女的在旁边说谁来戳死谁)我朋友这边是4个人,但是没有把他打的怎么样,就被他用随身所带的水果刀刺伤了,3人受伤。其中1个重伤,2个轻伤(打斗的时候是上一个被戳倒一个)对方并无大碍,事后自己又刺了自己一刀。结果我朋友这方被判涉嫌寻衅滋事,请问这样能够的上刑事犯罪吗?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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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3 23: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您!1.对方应当受刑事处罚,以故意伤害论,必要提起公诉并判处刑罚;2.你朋友方为受害方,但你方有殴打他人行为,故涉嫌寻衅滋事,如没有给对方造成伤害,应当受治安处罚,如达到了刑事处罚标准即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3.这个具体要看案情的,不好说够不够刑事处罚!不过即便是刑事处罚,只要你方有悔罪表示,且积极赔偿损失,也有可能定罪免处的!~~~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m我,咱们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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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3 23: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教训吧,没办法,一个巴掌拍不响,都要处罚,对方人少,属于弱势一方,认倒霉吧,喝酒误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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