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被评为十级伤残(14),月工资1600(底薪1100),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获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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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6-29 2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广东省政府颁布工伤保险条例(摘要)200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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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9 2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1.社保赔偿的部份应该赔到了吧。2.辞工由公司按照社保赔偿的标准还要支付5个月的本人工资就可以了。你看一下社保给你的赔偿基数是多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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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9 20: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外,一次性伤残补住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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