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法院承认的 鉴定机构供公民自己鉴定物品的真伪,对于证据的认定是哪个机构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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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7-9 2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要求法院确认一份委托书为伪造的,并确认该委托书无效。法院给的答复单为系对于证据的认定,不属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故本院将诉讼状及相关材料退还(没在案子审理的过程中提出鉴别真伪,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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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9 2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要告诉您的是,我国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是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所以法院说证据认定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的答复是正确的。其次,对于证据的鉴定,只有人身伤害需要再次进行医学鉴定时,必须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意外,其他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都不用政府指定。最后,进行委托书这一类证据鉴定的机构,都必须在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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