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是否重复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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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1-15 16: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的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入账价值×25%)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差额)
记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是未来要交的所得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将并入今年的利润总额,又要交所得税,那不是交了两次所得税了吗?针对同一个受赠资产~~~
一次计入当年利润?
那就是还有分次计入各年利润了?
可以分多少年计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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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15 16: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的。如果你要一次计入当年的利润的话。那么,分录为借: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贷: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营业外收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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