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是正常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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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1-24 14: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跟一人吵嘴 后来变成打架 对方先骂人先动手而且对方的身体素质要比本人好.在撕打的过程中,我误伤了对方的眼睛(眼睑) 我这算是正常防卫?
打架完事之后我把他送到医院 当即把身上仅有的200元抵了医药费
后来总共花了五百元左右.现在对方要我赔偿全部医药费合不合理?
还有这种情况能不能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双方都是学生 对方投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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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4 14: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防卫是只当别人对你构成威胁时的还击,你这种情况应该还是算的,但从法律上说也得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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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4 14: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先动手的而且你有理基本就算否则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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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24 14: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算吧,但你应该也要赔付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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