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七月起,邻居空调挡住我家窗户,我和物业公司协调,说明空调不拆除,暂不交物业管理费用,后来,催交物业费用的帐单上就出现滞纳金一项,后和经理协商,经理签字滞纳金待空调问题解决后不予交纳..至今空调仍未拆除,我也一直未交纳物业费.但是今天收到律师函,要求交纳物业费本金和滞纳金,我该如何处理?我有经理签字的文本和协商的录音录象.而且我和物业多次声明,空调问题解决后,就开始叫物业费.
还要说明一点和物业公司签定的管理公约中有专门一条针对空调安装管理的.要求业主将空调安装到统一安装位置.但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空调一直挡住我家6年的采光,而且开机后声音向拖拉机,而且物业答应08年9月15日拆除空调,但到今天仍位拆除.
如果要起诉邻居,该如何走法律途径.如果判交物业费用,物业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空调问题又不解决,我实在觉得窝囊.我要打官司,但是现在邻居的名字都不知道呢,怎么起诉,专家快点指条路?
已经和某律师咨询了,将物业和邻居一起告上法院.希望能人多指路.赶兴趣的律师可以给我发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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