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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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2-27 2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对于④和⑦,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的金额应该以销售价计量还是成本价计量?增值税如何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如果是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还视不视同为销售,增值税如何处理,会计分录如何作?
2.对于⑤⑥⑧,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的金额应该如何确认,以什么为标准计量?增值税如何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
3.对于⑦中的个人消费是指什么?是给谁消费的?为什么要给他消费,讲举例说 明。
4.为什么⑤⑥⑧涉及到购买的货物,而④⑦没有涉及购买的货物?是不是将购买的货物用于④⑦,就不用交增值税了,那么购买的货物的进项税如何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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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7 2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很详细了。1到3点都回答的很好。我就补充一下第四点吧。首先得提一下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凡购买的货物用于7和4相当于自用,自己购买的货物自用不交税(购进的时候有进项税额,自用的时候如果再交销项税额就重复缴税了),所以这里不存在视同销售的说法. 凡购买的货物自用,都应将其所属部分进项税额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也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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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27 20: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1、货物按成本计价,比照销售价格计算税金。购进的货物同样处理。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存货科目或者: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存货科目2、确认金额同上,借:长期投资(或者利润分配、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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