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8-12-18 1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单位08年1月份签订了个合同,叫做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到也给上了三险,工资是按半月一发给的!我们这的单位分"业务岗"和"工勤岗",各个岗位的工资也是不同的!所谓定岗定薪.

工勤岗指的就是司机,做饭的,和看门房的!我原来是开车的,所以就定的是工勤岗,可是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干的是业务岗!请问我可以向单位要我一年的业务岗岗位工资吗?如果我要告单位返还我一年来应得的工资,能胜诉吗?可以根据劳动法哪一条?
在这先谢谢各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2-18 1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你有足够证据证明你是业务岗的,把证据出示给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详细具体规定,但是实际工作与工资有出入,劳动部门是会受理的.如果你证据充分的话,你的胜算比较大.具体,请先向劳动部门咨询一下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