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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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1-5 1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4年进入公司的到现在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只给我们办了工伤意外险。如果我主动辞职的话是否没有经济补偿,有双薪赔偿吗?请高人指点我想离职的该怎么操作比较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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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5 1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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