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一个月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但第一天上班就安排我做统计,但我应聘的是前台.我想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安排.我说自己从来都没有做过统计,公司的人叫我边做边学,但第一张单子就有错误,他们就停了我手上的所有工作,叫我先回家休息.后来第二天公司说要我赔六百块钱,我觉得太不公平了,但也觉得是自己有错,就答应从工资里扣除.公司还是不答应,硬是要我马上拿现钱出来.我不同意,他们就让我回家等消息,一个月的试用期过了,他们都没有打电话通知我上班,也没有说事情怎么解决.但现在公司却要告我擅自离职,要我违约赔偿.我认为这完全就是一个骗局.希望有法律界的朋友能帮我想想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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