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学生土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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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6-11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3年入学的大学生,家是泰安市岱岳区的,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口粮地随即被收回,现在毕业户口迁回本村,想问一下是否还是农业户口?是否还可以重新分得土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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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公发〔2008〕269号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局(农委)、人事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切实做好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是指1997年以来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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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学校给你怎么写。正常的应该是写非农业户口,如果你要求学校给你开农业户口的话,而且学校也同意给你开农业户口的迁移证,你这样迁回本村,就是农业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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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1 09: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非转农只有两种情况被允许,一个为回想落户的干部(空挂户,不享受生产队任何待遇);另一种是大中专毕业没有找到正式工作的,可以回生产队落户,享受生产队一切待遇,不过好像是必续在两年内在当地公安局户口管理处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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