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代言百事好像不太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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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3 21: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得去年他有为麦当劳做广告,但今年他却为百事代言。众所周知,麦当劳应该是和可口可乐合作的,而百事是和肯德基合作的,可口和百事,麦当对肯德,这是人尽皆知的,可罗志祥却既为麦当劳代言,又为百事代言,从法律层面上没有什么问题吗?不矛盾吗?就好像潘玮柏有代言可口可乐(大概是前年),今年又为雀巢冰爽茶代言,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冰爽茶本来就是可口可乐公司和雀巢公司合资的产品,这都是有渊源关系的。
4L出言不逊,是个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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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 21: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并不矛盾。作为一个明星与企业的代言关系谁也无法保证是长久的。两者根本没有什么影响。所以他接百事的广告自然不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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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 21: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诶,复杂了,这明星代言不是为公司代言,就算合作也有竞争吗!!罗志祥更本就不需要管这么多!!他只要代言就行了!那需要管公司啊他是艺人,只要代言你想多了!至于潘纬柏,他代言可口,是付钱了,代言雀巢也付钱了,那是可口公司认为他代言好,又让他代言!如果百事想让他代言不可以吗?他还会去,有钱不赚??他代言可口难道还要不准代言其他!!??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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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 21: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问题.麦当劳跟百事没有直接竞争关系.这就OK了.别把它想得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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