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弟弟在宿舍下面和同事打卓球,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人控告.突然来了两个警察叫我弟弟出示身份证,我弟弟把身份证给了警察,然后警察又问他在那上班,我弟弟说就在对面.然后我弟弟就继续打卓球.这时警察突然冲过来抢我弟弟的球杠,我弟弟在条件反映下收球杠不小心碰到了警察的手臂,手臂上有条红印,连轻伤都算不上.然后警察就强行带我弟弟会警察局,我弟弟不服气就开始反抗,警察又叫了几个几个警察来强行把我弟弟带上车.说我弟弟防碍公务,殴打警务人员为名.将其拘留,并且上报到检察院了.现在已经有2个月了还没放出来,请问警察这样是合法的吗??????我弟弟最多要关多久.有知道的人告诉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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