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钢构建筑物,账务及税务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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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8-7 0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单位有钢结构车间一座,该账面原值300万,从2005年至今,此车间停产,没有再计提折旧。目前该车间已提折旧50万,(2005年至今,没有计提,这六年应提折旧60万)。现将该车间拆除,发生清理费用6万,销售废旧钢材收入18万。此笔业务账务该如何处理,税务该如何处理,钢材销售给了个人废品站,对方不要发票,我单位该如何处理?发票怎么开?还是走无票收入?税率是多少?怎么计算增值税?应提但实际未提折旧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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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7 0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hi我吧,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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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7 0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题意可以看出处理此座厂房已有损失:按会计制度规定房屋不管用不用都得计提折旧,那么净损失应该是3000000-500000-600000+60000-180000/1.17=1806153.85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发票对方不要可以不开,但增值税不管你开不开票,都应走无票收入,按17%纳税26153.85处置固定资产出现损失现在是备案制,这么大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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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7 0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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