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跟公司签用工合同,然后公司不按合同法规定去用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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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10 04: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公司的老板根本没有按合同法规定去用工,甚至女工在产假期间没有任何的补贴和基本工资,致使女工在孩子出月就马上回来上班才有生活保障,这样的公司老板该如何起诉,夺回就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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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4: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劳动局仲裁。告他们,要求今年2月起的双倍 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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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4: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就是力量,记下公司的详细情况,如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情况、你们上班的证明,如工牌,出入证等证明你们在这家公司上班时间的证明,生孩子女职工的情况和生孩子期间领到的工资情况,发给你们的工资记录等。集体去劳动局告吧。如果怕事情解决不了,影响你们的继续工作,可以细读劳动合同法后与老板协商改善。如果决定上告,就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吧。老板必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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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10 04: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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