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办法 第十三条 关于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大写以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记载 的疑问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1-8-16 19: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三条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这句话是否说明如果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领事馆,他们签发的票据或者结算凭证,可以无需写中文大写,只需要写他们自己的文字的大写?
但是我就有个疑问,如果这个票据或者结算凭证流通到异地,比如上海,那上海的银行或者单位就无法判断这个他们的文字的大写,是否与小写一致啦,如果不一致的话,不是就无效了吗?那不是浪费时间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8-16 19: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背书哈。你自己好好看一下吧。支办支算支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第四条 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8-16 19: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没有错.我常见到支票上预留的印鉴是外国人手写的名字,这样的支票你敢收吗?嘿嘿我回答你的问题吧,这个票据或结算凭证到了上海以后,上海的银行或者相关单位是有办法判断票据上的大小写是不是一致的,至于什么办法,不详说了,你要相信现在的通讯手段和对新事物的新对策,如果某个上海小支行判断不出来,它还有上级行,如果其总行也无法判断,那只能说明它们的能力有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