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的房屋租赁期满,收回后继续用于出租但暂时空置,该房屋在空置这段时间是否能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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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4-6 1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有明确的叙述:“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如由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将原本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改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应当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并相应结转累计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等。”虽然准则中没有更进一步的解释暂时闲置的投资性房地产,我个人认为可以先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如果日后确实没有再用于出租时,在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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