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权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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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4-27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已经顺利过户到我名下。最后才知有产权问题。房子之前属于男方(甲方),女方(乙方)夫妻,二人属于二婚,房产证上只有乙方的名字,甲方婚前有一女儿,现归甲方抚养。甲方突然意外死亡,乙方在甲方女儿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子买给了我。现甲方的女儿,所要房产,我该怎么办啊?谢谢大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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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规定,房产证是物权归属的法律证明,只要房产证上记载的是乙方的名字,且在购房时,您起到了一些基本的注意义务,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您有权依法取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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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你提供的信息来看,甲方的女儿是没有房产的继承权的。因为甲方在生前并有去办理房产更名,也就是说,这房子的产权还是直属于乙方一人的,所以甲方的女儿没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如何界定夫妻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做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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