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案底?一辈子都洗不掉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05-8-30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底应该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记录.也就是触犯刑法以及得到的刑罚的记录.单纯行政处罚,不是犯罪,也就不是案底.另外,做错了事,也不能说是人生的污点,只不过是一种经历,也许得到了经验教训,在往后的生活中注意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5-8-30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底作为公安机关的办案记录,会办随当事人一生。  不管任何人,只要犯案了就会有案底。这个是改变不了的现实。对于特殊职业来讲,对政审通过会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刑事案件的案底,是永远记录在当事人的个人档案中的。  如果是未成年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刑事犯罪记录进行封存,案底不能销,但是一般人看不到,必须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才能由专人查看。  再就是当事人的工作可能涉及到重大国家利益的话,单位可以通过法定渠道申请法院对案卷进行封存,不过这个程序极其特殊,一般人享受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5-8-30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底,是在你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以后.公安机关来衡量量罪情形的一种依据.有两种情形,一种是3年以内,一种是五年以内在次违法犯罪.就会从重处罚.但是,如果你在那些时间以内没有在犯.就不会有什么影响.宽大是原则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5-8-30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档案案底还有另一个更为标准的并且为我国现行刑法所承认的名称,即前科。不过也有人认为两者不是一个完全等同的概念。从前科的角度。只有经过法院刑事审判,并被判决有罪(受否真正承担刑事责任即是否收到刑罚不是必需条件),那么你就被认为是有刑事前科的人。在法律上对刑事前科。一般仅作为再次犯罪定罪量刑的一个酌定参考情节,是否采纳并不是强制的,这区别于犯罪受罚后5年内再犯而必须从重的累犯制度,你也可以把这种一般累犯认为是一种特殊的前科。此外特别累犯即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则这一前科将伴随此人终身,只要再犯同样类型的罪,其前科就会作为定罪的一个参考标准,且必须从重判罚。我们平时在生活中的所说的案底可能更宽泛些。例如一些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受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人被要求留下资料甚至指纹等材料,也被称作留下案底。但在法律上这不能被作为评价一个人的法定情节。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这包涵了一个原理,即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公安和检察部门是没有对一个人定罪的资格的。没有查阅我国档案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仅从法学理论而言,仅是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不应被记录在档案中,但这个不好肯定。总之,行政处罚尽管是对人行为的负面评价,但但从法律的角度,使够不上一个永久印记的,当然道德上作为一个人生污点而让自己有所警醒有所鞭策,也不能被认为完全是一件坏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