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交了辞职信,快到一个月了没人来接替我的工作,老板要我待三个月才允许我走,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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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9-5 2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违法的。在劳动法中 明文规定,如果员工需要离职,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申请书,如果已经到了一个月公司还未批准,你可自行离开。如果公司不支付你的工资,可到当地的 劳动仲裁 上告,上告是免费的,仲裁主要是偏向于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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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5 2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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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5 2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想走,当然违法;如果你自己愿意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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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5 20: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是违法的,按照劳动法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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