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潭人,我老公是外地的,我的一家三口户口都落在我村里,村里分地时我没公到地请问我有权分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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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2-16 0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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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啊 我老家那里也在分地反正能分到的话也有赔偿金 还是要点土地好 但是我妹妹也有户口 但是不能分地 因为年纪小 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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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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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但是现在都这样处理的。女的嫁出去前有地,嫁出去后就没地分了。如果想保留土地,必须招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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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6: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口在应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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