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民间没举行婚礼也没登记的小孩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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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2-16 0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首先很同情你现在的境地,但是不得不告诉你,订婚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未出生的孩子不属于权利主体也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收的订金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前提条件无法满足,订金也是要退还的。如果你描述的都属实,给你几点建议: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孩子是男方要求你打掉的呢?既然他们说“没说过小孩不是男方的”,你是否有证据证明在你打掉孩子之前男方已知晓你要打掉孩子但却未阻止。例如手机的录音、人证等等。希望你尽早远离这种男人,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今后保护好自己,别再这么傻傻的受伤害了。参考内容,希望你能尽快从阴霾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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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般来说,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像你这种情况,甚至怀有过身孕,实务中彩礼是不用退还的!二、由于小孩没有生下来,那么作为你的身体的一部分,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但是对于对方的过错,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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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订婚,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只是一种习俗,并没有法律效力。订金、彩礼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法理,属于附条件的赠送,婚礼不成应该返还。小孩还没有出生,按照我国法学界的通说(以“露出”作为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不能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但是并不能说不受保护(作为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受到保护)。可是打掉小孩是您主动作出的,没办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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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订金相当于彩礼应返还。订婚法律不承认,只有登记结婚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登记结婚,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返还。二、孩子问题可以要求适当补偿。孩子若出生了,则受到法律保护,与婚生子有相同的权利,男方有抚养的义务,因孩子没出生没有法律意义。你因孩子在身体和精神上所受损伤,男方有一定的过错,你可以要求男方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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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16 0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没出生,不具备法律意义的。但是只要孩子出生,当然享受该有的权利。婚姻法规定了非婚生子的权利和婚生子的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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