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好了一个房子,给了400块钱押金,现在不想租了可以退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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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2-22 17: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而且导致,你不租的原因是房东没房产证,所以你可以要回您的押金的,如果不行的话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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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2-22 17: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银行贷款买房的,合同都在银行,所以无法给你提供房产证的,没什么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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