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韩 美国有没有佛山碾压女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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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0-20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方媒体讨论佛山碾压女童事件:旁观者效应见死不救美英澳皆有先例 关注小悦悦事件同时西方媒体自揭旧伤疤反省称即便法律存漏洞也非见死不救“借口”佛山“小悦悦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国内外媒体都引发热议。一些西方媒体除了对小悦悦的惨剧唏嘘不已外,也以此为鉴,自揭旧伤疤,反省自身。因为这种类似的见死不救事件,在美国、澳大利亚和英国都有多起先例。国外专家分析称,屡出见死不救现象除了因为人们的冷漠外,还有心理学上的“责任分散效应”,即旁观者越多,人们的责任感就越弱。当然,法律上也应该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鼓励和保护,避免让“好人得不到好报”。纵然法学界有责任去让法律助推道德的提升,但见死不救以及见死不问其实并无借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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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0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美国曾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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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0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问的很无聊,这有什么可比性,我们能因为别的国家也有类似事件发生而少一分耻辱和心痛吗?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甚至连狗都会救人!!!和哪个国家,哪种民族无关,只要是人,就应该救人。也不要总拿“彭宇案”来说事,在那样的时刻那样一个小小的生命在那里挣扎,呻吟,谁还可以清醒的想问题想责任想退路,救人于危难应该是本能啊!大声呼叫总可以吧?电话报警总可以吧?至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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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0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芬兰住过一段时间,芬兰规定见死不救是违法。这点是所有芬兰人都知道的事情。而且,即使你是在车上,你也有义务下车帮助需要的人。我的亲身经历,我和一个15岁的芬兰朋友(我当时16)晚上回家,大雪地里发现一个人倒在那里。去过芬兰的朋友应该知道芬兰晚上有不少酒鬼,这个也是喝高了倒在雪地里了。嘴里还说点什么。我害怕酒鬼找麻烦就劝我朋友快走,我那朋友很诧异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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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0 14: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悦悦走了,18个冷血动物的形象却永不会消失。可以说,这是我们民族的耻辱,我所能想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丑陋的中国人……万幸的是,我们还有值得敬重的老阿婆,勉力地支撑住了民族的脊梁。有关这个事情,声讨是必须的,群情激奋也是必须的,否则我们的民族就真的完了。但是,仅有呐喊是不够的,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谐”好些年了,依然世风日下,最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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