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月26号写辞工书的,当天经理就批到10月26号。现在还没有找到适合的人交接。那我10月26号能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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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10-21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要把经理的批示拿到到手,原件自己留着,用复印件去办辞职手续。并书面催促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交接人。看下面正确的辞职方式,对你应该有帮助。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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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1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只要批准你辞职了,不管有没有找到人交接,到时间都是可以离职的,但是如果一直找不到人来交接有可以你的经理或者上司会来找你谈话要求你帮忙再多等一段时间,具体愿意与否还是要看你自己的意见,如果你不肯的话也是没有办法强留的.如果你执意要走,别担心,你们经理会想办法的.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做生管的时候到最后一天才找到人呢,我就花了一天时间交接.仓库里总还有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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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1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走之前最好做好交接,白纸黑字的写下来,交接双方都签好字。然后记得问下最后的工资啥时候能结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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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1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走,没有问题;但最好等来了人,做个全面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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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0-21 13: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10月26日走,除非单位同意你随时可以走。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可见你9月26日只是提出通知,并非辞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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