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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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7-25 06: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就看你家是否是当地这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些省也有具体规定,如要“尊重村规定民约”等方面。也就是说象你们这样的外来户,在有些外来户比较多的地方,村里同意其将户口迁来,但不同意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分配土地,即使给予土地,也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流转形式转包的土地,所以象这样的土地如果被征用,村里可能只会给予青苗补偿。不过你们在迁来这个村之前的那个村,你们一定有土地,如果那个村涉及你们原来的土地被征用,你们则可以要求原来的村对你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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