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垦荒地所有权问题?高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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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7-18 1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你说的土地归属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土地在我国不存在私人所有的问题,只是有使用权,如农村可以承包。没有20年所有权归个人的法律依据,我国物权法目前并不承认时效(不管多长时间)取得。就土地的使用权,你可以和生产队协商达成协议由你承包继续使用,或者说给你补偿。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则可以就土地的使用权争议向乡或者县政府请求处理,如果你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附:土地管理法法条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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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8 1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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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8 1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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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8 1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回答:1、没有事实承包的说法。2、这地属于耕地撂荒,不等于纯粹的荒地。3、即使是开垦的荒地:在开垦后集体也有权收回,只是在同等条件下应允许开垦人优先承包、并补偿开垦投入的费用。1、“请问:在法律上这个地归属是谁?”:(1)属于村集体所有。(2)这块地:在别人撂荒后,应由村集体收回后重新承包或旭村集体管理。2、农村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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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8 18: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1、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集体所有,不可能属于个人所有。2、但是既然荒地是你们开放并垦种,你们是依法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譬如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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