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受理条件 县法院不立案,作为当事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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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5-11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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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5-11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你的请求,你符合这一条,法院才会受理,最好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力。如果都符合法院还是不受理你就去中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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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5-11 07: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你的请求,你符合这一条,法院才会受理,最好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力。如果都符合法院还是不受理你就去中院申诉得找个律师啊 这个他们比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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