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到新加坡打工了,到2年没和家人联系,想到公安局报失踪,失踪确认后会被吊销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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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3-26 16: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因此,宣告失踪需要法院进行,一般由厉害关系人提起。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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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26 16: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销户口了。回来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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