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刑法抢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您解决了吗。诚心求教。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5-8-26 11: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79年刑法抢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其第二款“情节严重的”,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具体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结合案情来认定,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致人重伤、死亡、持枪抢劫等基本上作为严重情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5-8-26 11: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其第二款“情节严重的”,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具体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结合案情来认定,其中83年严打时,只要是抢劫,就按情节严重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