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的大致意思明白吧?被告被一个陈姓的人雇佣,陈姓的人想通过拍卖卖掉一些土地,而被告代理他是为了确保底价。被告到达拍卖现场的时候较晚,从而拍得了一块错误的土地。这块土地由原告所有,并被被告以140万港币拍得。被告拒绝履行协议,不买土地,因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实际履行。请给出你的意见。分析的重点是什么应该也知道吧?就是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因为如果合同成立,那么就得支持原告,如果不成立,那么就支持被告。那么怎么去分析合同是否成立呢?根据香港的合同法,其实就是英国的合同法,就是English Law,或者确切地说是the laws of England and Wales。那么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三个,一个是合意Agreement,一个...
Li Qui is judging the case here, to confiscate the lot or the land, to strike the defendant and the plaintiff respectively with 50 hits of rod.李逵前来断案,土地没收充公,原告、被告各打50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