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裁决书要原告必须签收才能执行吗?如果原告找不到了,只能公告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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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4-3 03: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2、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应当注意的是,邮寄送达,是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查无此人,邮政部门会把邮件退回,不能视为送达 。3、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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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3 03: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用不着,现在到法院起诉时,法院都让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会向该地址邮寄判决,收到回执,即使是查无此人,仍然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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