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痛何时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05-1-1 15: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教师三年之痛何时了?

  中国宁波网  4月20日 10:19
●特约记者孟万成

宁海县一市镇东岙小学退休的71岁褚老师在实施腰椎间盘突出症椎弓内固定手术中,螺钉位置偏差,进入椎管,碰及右侧神经根受压,造成他病情恶化。然而褚老先生要院方尽快解除其痛苦并给予合理赔偿的请求却3年未果。

钉位偏差老人病情加重

日前,褚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不幸遭遇:我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于2001年4月16日入住宁波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宁波二院”)。4月20日上午,由该院庞清江医师主刀,进行椎弓根内固定手术。住院15天,于5月5日出院,共用去人民币4.5万元左右。出院后,我遵照医嘱,回家卧床40天(边吃药边休息),当卧床期满,下床行动时,发觉术后病情毫无改善:左小腿依旧麻木疼痛,左大腿胀痛发冷,肌肉萎缩,同时,原本并无病变的右腿下肢也像左腿一样麻木疼痛发冷,夜晚还常发生抽筋等症状而不能入眠,真是苦不堪言。

由于病情一直未改善,术后曾进行5次复查。庞医师还说:不要急,可能老年人骨质疏松造成的,再过2—3个月复查。

经过5次复查,我对庞医师开始失望了,为此我慕名来到市第六医院脊柱专家徐荣明医师处就诊,结论为:腰椎间盘术后,椎弓根螺钉累及椎管。建议再次手术治疗。

由于庞医师否认六院CT扫描结论,我向市二院医务科负责同志许医师反映情况,并出示六院诊断结论。许医师非常重视,召集有关专家进行会诊,并免费做肌电图检测。

6月2日,许医师口头告诉我专家会诊结果:他说:“坦白讲,螺钉位置确实不正,但问题不大。”并给我一张宁波二院医务科的书面答复材料:目前病员所出现的症状与手术螺钉无直接因果关系,患者出现的症状与患者多腰椎退行性前病变有关。院方可以考虑免费取钉。

费尽周折患者四处求医接到处理报告后,褚老先生认为有疑点,又去了宁波的李惠利医院、市第一医院、解放军113医院等,经多名骨科专家看片门诊,一致认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并建议立即取钉,否则后果严重。

为了慎重起见,取得更有效的证据,褚老先生还去了浙医二院门诊,结论为:右侧椎弓根钉累及椎管,建议再次手术。杭州邵逸夫医院门诊结论:腰椎间盘突出症手术后右侧螺钉位置偏差,碰及右侧神经根受压,建议手术治疗。

根据上述专家诊断情况,褚老先生又到宁波二院进行多次复诊,庞医师还是叫他用“理疗”、“贴膏药”等办法治疗,迟迟不采取有效措施。无奈之下,褚老先生不得不到上海著名的长征医院,请脊柱研究中心专家陈德玉医师看片就诊,诊断结论是:“外观X片及CT提示,腰椎后路减压固定术后观:右侧椎弓根钉进入椎管。处理:可行翻修手术。”
综合各大医院骨科专家看片确认,结论一致认为:是由于手术失误,椎弓根螺钉进入椎管,造成患者目前病情恶化,不但术后没有好转,还累及术前没病的右腿麻木、疼痛、发冷、大便和行走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褚老先生到宁波二院要求院方马上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减轻患者痛苦,并对手术失误所造成的一切意想不到的后果负责。

2003年4月13日,宁波二院医务科拿出了院方处理意见:1、根据CT报告:右侧椎弓钉位置偏差。患者手术仅在L5—S1内固定,所以出现的不适症状与手术有无因果关系很难定论;2、如患方认定目前患者所出现的症状是螺钉所引起的,院方同意免费取钉,并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000元;如果请外地专家取钉,院方不考虑补偿,但患者就此疾病已去上海、杭州复诊的车旅费可适当考虑;3、患方如对上述协调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单方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鉴定。

交涉无果行政介入协调对宁波二院的处理意见,褚老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并多次与院方继续进行交涉。2004年3月26日,褚老先生正式向该院提出了两条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一切努力免费把病治好,不能再使患者受苦受难;由于手术失误造成患者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作为患者应考虑到主刀医师的愿望是好的,总想把病人治好,至于失误也是难免的,事实上手术百分之百的成功是不可能的。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褚老先生要求给予最低的经济补偿。

但是,双方协商未成,致使这起医患纠纷久拖不决。褚老先生开始到宁波市卫生局上访投诉,请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干预,使问题早日得到妥善处理。

日前,就此医患纠纷,记者走访了宁波二院医务科,许德兴科长告诉记者,这次纠纷拖了这么长时间,是因为双方协商没成功。目前,解决问题要么协商,要么走法律途径。他希望患者最好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如不属医疗事故,那么医院拔钉将不再免费,也不会给予补偿。如属医疗事故,那医院该负责就负责,该赔就赔。

宁波市卫生局陈健尔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访时接待过褚老先生,此事已由局医政处负责落实,协调意见也已告知医院。关于老先生的第一条意见院方已同意,至于补偿问题等待双方协商,可抓紧进行。必要时,由医政处牵头,让医患双方坐在一起谈。但陈局长认为如双方实在谈不拢,可通过医疗鉴定确定责任,作为补偿依据,宁波这几年这方面工作还是做得比较客观的;也可按法律程序走。局里总会给患者一个答复。
同一医生主刀相同手术,病人投诉同样问题———又钉错了?

  中国宁波网  12月28日 6:42
鄞州日报记者

4月20日曾刊出《老教师三年之痛何时了?》的报道,宁海褚老师在宁波市第二医院实施腰椎间盘突出症椎弓内固定手术中,螺钉位置偏差,进入椎管,碰及右侧神经根受压,造成病情恶化。

20天后,又一患者严女士因为腰椎体滑脱在该院进行固定手术,术后同样出现螺钉偏位现象,而且主刀的是同一个医师。院方认为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而患者觉得这是手术失误,应给一个合理的说法。钉位偏差到底由谁负责,对此双方各有说法。

患者:术后病情没好转

严老师是宁海县黄坛镇初级中学的退休教师,2001年初在下楼梯时不小心扭了一下,经多位医生确诊为腰椎体滑脱,建议做手术。

2001年5月7日,严老师到宁波市第二医院就医,“当时,我是自己走着进医院的,而且手里还拎了一行李包。第二天,该院庞清江医师为我进行了椎弓根内固定手术。15天后出院,我在家又静躺了两个月,可下床走动时,发觉自己跟手术前一样行动不便,而且右腿麻木发胀。”她说,当时的医疗费共花了4.3万元。

2001年6月26日,严老师前往医院复诊,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庞医师,“他建议我拍张片子,看了片子后,他说,‘好的,没事的,慢慢会变好的。’”8月21日,她又拍了一次片,庞医师仍是同样的话。但病情一直未改善,一走腿就痛。

为治病,严老师到宁波市第一医院针灸科打针灸,这样一打就是三年,而且一旦停止针灸,便难以行走。

震惊:钉位出现偏差?

严老师一直以为手术是顺利的,得知“钉位偏差”是在2002年5月8日,当时,上海的亲戚得知情况后,陪着她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钉子打偏了。“我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庞医师,他说这个手术没问题,可能是老年人骨质疏松造成的。”

为了确诊钉位是否有偏差,严老师在老伴的陪同下,到宁波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解放军113医院等多家医院求医。“这些骨科专家看片后,都认为钉子打偏了,建议马上取出内固定物,否则有可以产生瘫痪等严重后果。”严老师说。

记者翻开严老师的门诊病历卡,市三院的门诊诊断为:腰4椎体向前轻度滑移,腰4、5椎弓根内可见内固定螺钉,腰5左侧螺钉前部突出于椎体外。医生建议立即住院治疗。解放军113医院的诊断为:腰4、5椎体间滑脱约5mm,腰2—3和腰3—4椎间盘向后突出,压近硬膜囊及左侧神经根,腰3—4状平面骨性椎管稍变窄,建议手术。

2004年11月23日,严老师再次去复诊,“当时,老伴找到了庞医师,可他还是说没事的,还反问我们‘你懂不懂,钉子是打在外面好’,在我们再三追问之下,他又说,‘把钢板取出就没事了。’”无奈之下,严老师向该院医务科许科长反映这一情况。

院方:承认存在差错,否认失误

“11月29日,许科长告诉我们,院方的几位骨科专家会诊后认为,手术存在一些差错,内固定物要尽快取出,并且要取骨补洞。”严老师说,“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要求院方马上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减轻痛苦,并对手术失误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但许科长只说要我们先住院,院方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偿,而且得到补偿金的前提是只能在二院手术,到底补偿多少钱,他说目前不能确定。”

严老师向多位骨科专家咨询,得知再次手术比第一次要复杂得多,不仅要将体内的钢板取出,还得将因钉位偏差造成的洞补上。而取骨补洞有两种,一种为自体植骨,就是从自己身体的某一部位取些骨移植到那里;另一种方法就是注入融合剂。据说手术费用高达6万元。

院方不承认取骨补洞是手术失误造成,而严老师认为此有因果关系,如果手术没失误,只要取出体内钢板就行了,不存在取骨补洞这一诊断。

对于许科长口头承诺的给予适当补偿,严老师心里更没底,要求院方出具书面协议,又被拒绝了。让她不解的是,12月13日,又被院方告知“从片子上看,没什么问题”的结论。

多次交涉无果,严老师向宁波市卫生局投诉,请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干预。

态度:院方鉴定后再解决患者 向宁波卫生局投诉

市二院医务科科长许德兴告诉记者,目前院方的意见为:第一,从片子上看,这一手术没什么缺陷;第二,患者反映的不舒服,如麻木等,可能是自己的一种感觉,是不是有其他的病因,比较难查;第三,如果认为钉子打偏的话,可以做医疗鉴定。

许科长认为,该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他举了个例子,医生打钉就如运动员在打靶,除了脱靶,其余的都不能说他不成功,只是效果理想不理想的问题。他表示,动手术就有一定风险,一个手术要做到百分之百的成功,医院不能对此作保证,同时效果的好坏,不是患者自己说就能确定的,得以事实为依据。

许科长最后强调,曾经提过的给予适当补偿金只是他个人的想法,目前院方不会给患者一分钱。他希望患者去做医疗鉴定,如果确属医疗事故的,医院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市卫生局医政处孙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已接到严老师的投诉,必要时,由医政处牵头,让双方坐在一起谈,如果谈不拢,可通过医疗鉴定或按法律程序走。


/gb/node2/newspaper/node19915/node19919/node23654/node247/gb/node2/newspaper/node19915/node19919/node23654/node24746/node24758/userobject7ai798628.html46/node24758/userobject7ai798628.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