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讨论题如何替乙规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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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2-25 14: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乙丙丁都有要对 所欠债务 承担 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出资形式、不论自己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企业“所有的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 该借款 是在 甲 退货之前 所欠,且甲为普通合伙人,甲要承担该笔债务的无限连带着人。丁以普通合伙人入伙,入伙后,要对该合伙企业所有债务 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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