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7年,间断签过劳动合同,中间因事请假7个月,现单位因故不能续用,我现在要求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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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4-20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你进入这家公司的最初时间计算,如果中间离开了,到了别的单位就职,那么你的时间应按照最后一次进入单位的时间开始算起。请假的时间计为你服务的时间。如果是不再续签合同,按照广州市的规定是从你入职那天计算的,但是有的地方是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开始计算年限的。因为不再续约的赔偿最少从2008年开始计算,最长从一开始入职开始计算。这个国家并没有出新的解释,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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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0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是因为犯严重错误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你可要求单位支付你至少相当于7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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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0 17: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述基本事实不明,需看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为何。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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