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劳动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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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4-26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理解是,仲裁院以解释的第十六条为依据,不支持你的申请是不对的,你强调的主体是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释强调的以原条件来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到期,想要继续履行也需要进行重新的签订。一个强调的是合同签订的问题,一个强调的是签订合同内容是否按原合同执行的问题,是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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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6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对劳动法的适用进行的详细细致的诠释,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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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6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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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6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服,你应当在15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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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4-26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有没有过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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