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公证的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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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1-1 2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如果你外婆还在世的话,建议让你外婆立份遗嘱给你的母亲,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如果老人已(为表尊重用A代替)经不在了,手续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到A当地县级以上的公证处去取一份亲属联络单(你A丈夫、子女全都写上),并且到各自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然后拿着亲属联络单、A的死亡证明,A所有的子女携带本人身份证(A的子女有不在世的,由不在世的子女的子女到场)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要到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到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声明公证(指定继承人{那个母亲}不做),同意由指定继承人独自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然后指定继承人拿着他们的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A的死亡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了。最省钱的办法就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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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1 2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房产现在在你外婆名下。2、可委托律所或在第三方人见证下,由您外婆立下遗嘱。3、在老人家百年之后,依据由律所宣读遗嘱或由第三方见证人宣读老人家的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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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1 2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外婆不是健在么,直接去过户就没那么多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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