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类别是指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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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0-16 14: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导读:劳动合同的类别实际上指的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的种类一共有三种,分别是有固定期限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比较特殊,是按照完成工作任务的期限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的。

一、劳动合同类别是指什么意思?劳动合同类别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有哪些?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到底签订哪一种类的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跟员工协商确定的,法律制度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为期多久的劳动合同。而且签订完劳动合同后,也不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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