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请帮我看一下这样的责任认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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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1-12 14: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般照常规来说,不论你有什么原因,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内发生了交通事故,行人方肯定是有过错的,你说的公交车站台应该是在有些城市比较常见的一种港湾式临时停靠站台,请您自己仔细再到现场看一下,这种站台是设计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到之间的,但是站台的头部和尾部肯定有一方漆画有人行横道线穿过非机动车道连接人行道与站台,行人在人行横道线内是受绝对保护的,如果有而您没有走,那么定你次要责任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说难听点撞你的电动车如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未逆向行驶的话,你的责任可能不止次要那么简单,如果没有人行横道线连接站台和人行道,那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部门为出具你交通事故的交警机关的上一级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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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14: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规定,如果你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次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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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12 14: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站台与人行道之间有没有人行横道?机动车道是摩托车单车的车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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