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问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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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3-2-26 17: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领取工资或者补偿金也在此时间内办理完毕)【3】可见,在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在一个月内,劳动者还不能立即离开单位,必须要接着上班,处理后续事宜。单位还要给劳动者画上一个月的考勤。(除非单位允许劳动者提前几天不来)【4】你在3月1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在4月1日才能离开。4月10日劳动合同就到期。如果你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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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26 17: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1、随意,重点在于你是否找到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证据,这是补偿金或赔偿金的重中之重2、不可以;可以,批准或不批准是领导的权利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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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2-26 17: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公司都有离职流程及标准,如果你未按公司要求程序办理的话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一些权力。也可私下同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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