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责任如何界定?是否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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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6-10-20 2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承揽关系,首先工资的计算不是按天或时来计算,而是按总的量来计算。其次这总的量并非由王个人指定,而是根据承揽人的定量得出来的,且根据承揽人定的量约定支付400元,那么可以看作王将工程承包给承揽人。本案关键还是在于这更换水泥瓦是否有具有一定的资质才行。如不需王不用承担责任,应由韦承担合伙赔偿责任。如需要,那么就要王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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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20 2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雇佣关系,按人身伤害标准赔偿。承揽法律关系的实质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本身,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是否独立进行,而无须接受另一方的监督、指导和指挥。一方独立完成工作成果,是承揽法律关系区别于雇佣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最后,要看一方是否对另一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事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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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20 2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承揽关系。王某作为定作人并无过错,只基于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分担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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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10-20 22: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雇佣关系,参照工伤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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