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产权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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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 | 回复12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目前和妻子准备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写清目前其中一套住房归我居住,儿子(未成年)归她抚养,在产权证上原先有我和前妻、儿子3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将前妻的名字去掉,只保留我和儿子的名字,我想请问的是:1、如果我再婚了,是不是可以把再婚的妻子以及将来可能会有的子女名字加上去;2、如果要加上去是不是要征得前妻的同意(注:目前我们离婚协议还没有写,该怎么写才能实现我以后可以把再婚的妻子以及将来可能会有的子女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去);3、如果加上去了,这套房子的分配比例是不是就变成了我和再婚的妻子、儿子、将来的子女各25%还是会有其他的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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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增加共有权人,需要取得原共有权人(即房产证上的共有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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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首先应该把与前妻的房产关系确定清楚,再去处理后面的关系。具体处理方法当面咨询。可预约来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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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上,是需要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的,需要你前妻同意.因为你自己加显然是侵害你小孩的权益.去掉名字意味着没有任何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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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重复前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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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与妻子离婚需要约定各自享有的房子份额,你只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不过添加名字需要其他产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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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事先把关于房子的关系约定好,但不能侵害到孩子的应有的权益。你要是处分房屋的话,只能处分按照事先的约定你所享有的份额,若在产权证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须经过原来产权共有人的同意,方可协商解决。现在关键是把关于房子你们所享有的份额约定好,后续的事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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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与妻子离婚需要约定各自享有的房子份额,你只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不过添加名字需要其他产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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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要有权利意识,为甚麽要加上呢,首先,法律不许,房产是你与儿子共有,加上他人就侵犯了你的儿子的所有权.再有,你随便加上他人若再离婚呢?慎重.你的权利可以放弃,但是涉及他人的权利,你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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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能就你的份额赠与你后妻及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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