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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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19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本人在2006年6月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总房价105800元,首付4万还有其他各种费用共约5万元,当初在建行已办好按揭手续。其中,合同约定60日内开发商负责办好出让土地证、房产证,但没约定违约金。现至今开发商都没办好两证,反而要求住户(约有80户左右)每户在原来的购房价基础上再增加160元/平方,(理由是政策改变,原来的土地是划拨地现变更为出让地,需大笔资金)。并且办不了按揭贷款了(理由是只有几户按揭,银行不让办),现在问题是开发商天天逼上门来,要交钱,当初办的是银行按揭,并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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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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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无果,可以起诉处理,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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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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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您的问题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既然当时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价款,开发商无权要求增加购房款,此外,划拨用地不能直接用于商品房开发,开发商的做法已经违法;第二,逾期办理房产证、国土证的违约责任是按照已付购房价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违约金。
以上回答仅仅是基于您的咨询内容所作,如有疑问或者补充提问,请致电13170408484或者加qq:107995030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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