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一张信用卡,本金7000元,现在有差不多一年没还过了,本金加利息一万一千左右了,今天我老家人打电话给我说,接到某法院的传票,但是我家里人没签收..我想问问一下各位达人..我这个属于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我在网上查了下,新司法解释,是本金一万..但是不包括滞纳金和利息的..那个就属于刑事犯罪..各位帮我解释一下,现在我这个是属于什么情况?本人绝对不是有意说去拖着.只是在深圳这么个地方...之前是拿卡上的钱来做生意,后来失败了.现在找到的工作工资租房吃饭刚刚够.有时还得借点..各位达人..帮我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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