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哥哥去世了(去世时34岁),当时公司陪了28万9千,办完我哥哥的葬礼后,还有24万,我哥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六岁的女儿,父母健在。我父亲58岁,母亲61岁,父亲已经退休,有退休金,母亲自婚后没上过班,前年刚办了五期工(即一次性交三万六千元钱,以后每个月有六百元工资)。现在我嫂子带着孩子走了,从我家里搬走了,24万中,她给我妈4万,剩下的20万,全都被她拿走了,请问这样合理吗?当时跟公司要这笔钱,是以赡养老人和抚养孩子的名义要的,现在她带着孩子走了,表示拒绝再继续赡养老人,这笔钱算遗产吗?听说如果是遗产,我嫂子可以全部拿走??那么儿子去世了,就不管父母了吗!!!另外,在我哥婚后购买一处房产(房产是我哥朋友的,因税费问题,一直没有过户,房产证写的是我哥朋友母亲的名字),房子是我爸爸,我哥哥,我共同出钱购买,我嫂子没有出钱,请问这个房产该如何分割,我嫂子有没继承权?如果有,是多少比例?按市值还是购买价?如果房产算成我和我哥一起给我父母买的,现在过户到我爸爸名下,我嫂子还有权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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