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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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20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有间商品房在5月1日的时候出租出去了,租期为一年。但是租房的人租了一个月说不租了,但是我们两个没有签合同,我只给他写了一个收据:“收房租XXXX元,收款人:XXX2013年5月2日”请问我房租可以不给他退吗?租也是他,不租也是他,他这一个月耽误我租房子了!就是没有签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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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扣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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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20 20:4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退还他多给的房租,可以主张你房屋耽误出租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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