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请问我之前从北京到香港,然后从香港去的澳门,又从澳门返回香港,再从香港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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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3-19 10: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附带行程是这样个意思,就是说你一次签注的有效期是7天,在这7天之内你从香港去澳门玩又回香港来了还是算一次签注,可以不用再签第二次,这是香港的规定。举个例子,比如你周一到香港,如果在周日之前去澳门又回来了就算附带行程,一次签注就够。如果你待在澳门待到下周一才回香港,那已经过了7天有效期,就要第二次签注了。附带行程是香港方面的规定,澳门有自己的规定,进澳门还是要澳门签注的。所以楼主你12月份去的算一次香港一次澳门。澳门没有附带行程的规定,所以出澳门就算签注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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